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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有意思的想法.

 

錢是拿來用, 不是拿來愛



撰文者:郝廣才



此話怎講。我發現,有些朋友喜歡買貴衣服,卻捨不得買一雙貴的鞋子。



可是,衣服便宜或貴,對身體不會造成傷害,頂多傷害你的「自尊」。



但一雙爛鞋,卻會傷害你的腳。



就算買貴衣服,大部分人是把錢花在外衣上,內衣、內褲卻便宜買。



因為外衣是門面,不能隨便。內衣、內褲在裡邊,反正別人看不見。



但是,東西愈貼近身體,應該愈重要,不是嗎?我們到底是花錢愛我們的身體?還是愛那些花錢買來的東西?


 



 再說,買了貴衣服,就要馬上穿、多多穿,沒把它穿爛反而浪費,這才貴的值得。



但貴衣服,大家卻是等到重要場合,像參加喜宴,才穿出來亮相。



殊不知別人結婚,主角又不是你,你費盡工夫打扮,搶什麼戲啊?



如果把參加婚宴的衣飾,平常就拿來用,豈不是走到哪裡都是主角。





所以,「順序」很重要。不可以愛上花錢買來的衣服、鞋子,而是要懂得「用」它們。



當然,也不可以愛錢,因為愛錢,最大的悲劇是你會變成「財奴」,



你會愛錢勝過愛自己。





這讓我想到明朝的崇禎皇帝,他很勤奮、很節儉,但銅板的反面是他愛錢。



打仗要用錢,他就加稅。稅刮不夠,他要臣子們捐。老闆小氣,底下怎麼會大方?



死捐、活捐才湊了20萬兩白銀,軍隊不夠用,他就欠。



前方將士軍餉一直欠著不發,弄得士兵沒士氣叛逃。





後來,造反的「闖王」李自成打進北京,崇禎被逼上吊自殺。



李自成打開崇禎私庫,你猜他有多少私房錢?估計白銀3,700萬兩,黃金150萬兩,



110銀換算起來,差不多共有白銀5,200萬兩。



真是的!崇禎自己省得要死,結果真的省到去「死」。這不是愛錢勝過愛自己嗎?





人為什麼那麼容易愛上錢?因為錢,讓人有安全感、有自信、有自由、有力量。



最特別的是,錢不會反抗人。



因為沒有生命的東西是不會反抗的,有生命的,就沒辦法讓我們隨心所欲了。



就像小孩、愛人、朋友會反抗我們,搞不好還會傷害我們、出賣我們。



但錢,不會。因為錢沒有生命,是死的東西。它不會反抗,也不會反應。





你是要「有錢」而不是「愛錢」,因為,「錢是為了生活,生活不是為了錢!」





大明星蘇菲亞羅蘭,有一次弄丟了一顆大鑽戒,傷心哭了好久。



老公卡洛.龐蒂看不下去,對她說:「蘇菲,不要為不會為你掉眼淚的東西掉眼淚吧!」建議大家,這句話要常常對自己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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